2019年7月旺角反修例衝突期間,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指用「大聲公」襲警,法庭去年裁定他兩項襲警罪成,須履行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區諾軒不服判決,就定罪提出上訴,昨遭高等法院駁回。區諾軒指判決在預料之中,暫時不會再上訴。
官:「毅進仔」恥笑警員含敵意
剛從日本回港的區諾軒仍接受隔離檢疫,昨天未有出庭。代表區諾軒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庭上播放片段,稱區諾軒當時與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相隔一定距離,區已應高要求把「大聲公」置於腰間,反映他沒敵意。法官潘敏琦質疑,區放下「大聲公」後繼續嘈吵,彭耀鴻提出單純嘈吵不構成毆打(battery),但潘官表示不少案例確立毋須身體接觸亦可構成毆打。
至於另一項控罪,指區諾軒以咪高峰敲打警長關志豪的警盾3次,彭耀鴻解釋現場有人高叫「人踩人」,區敲打警盾是為了顯示形勢危急,惟潘官認為沒證據顯示當時出現「人踩人」。潘官表示,區諾軒說「死黑警」及以「毅進仔」恥笑警員低學歷,加上敲打警盾,反問有關行為「仲唔係有敵意?」,強調「法官唔係住喺象牙塔,乜都唔知。」
潘官聽畢陳詞後駁回上訴,擇日頒下裁決理據。區諾軒在社交網站回應,指早已預計上訴遭駁回,坦言「打官司已經無意義」,除非律政司覆核刑期令他入獄,否則不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