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因車牌查冊,被控2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蔡玉玲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押後至3月24日開審,蔡玉玲獲准以原有條件,即1000元現金保釋。
案件押後3.24再訊
控方庭上透露,與訟雙方同意大部分案情,主要爭拗在於法律觀點,正審將傳召7名證人。辯方則指出,爭論點在控罪元素,包括對當中「虛假」及「要項」的詮釋,預計需盤問3名證人,包括以公司名義登記涉事車輛的人士、該登記涉及另一公司的職員,及運輸署人員。
港台工會約10人昨在庭外聲援,高叫「無畏無懼無私,支持蔡玉玲」。蔡玉玲散庭後透露,去年11月初就案件首度應訊後,曾獲直屬上司及部門主管同意,如她個人情況適合,可繼續參與《鏗鏘集》工作,但港台管理層12月初決定,在官司完結前,不向她委派工作。
「新聞工作唔會停止」
蔡玉玲坦言感失望,指港台雖然作為政府部門掣肘多,同時亦是傳媒機構,一直希望港台肩負傳媒風骨及責任,而自己亦為尋找真相,已被捕被控,現在連珍惜的崗位都要暫停,並不好受,形容是「雙重懲罰」。她稱,其一年合約月底將屆滿,港台未交代如何處理,但表明「對新聞工作唔會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