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母親節是新冠肺炎疫情紓緩後的第一個節日,特區政府好像為了配合社會氣氛,於上周五放寬限聚令,讓酒樓食肆可以恢復大枱(8人),多做一點生意,而市民亦可與久未到茶樓飲茶的媽媽一聚。誰知母親節當天最觸動一眾媽媽的,是一位12歲「小記者」。
小記者屬於新成立網媒,大概想感受一下社會運動,但採訪剛開始就被現場執法(當時商場有「和你Sing」活動)的防暴警「帶走」(警方強調不是拘捕),其後男童媽媽到警署把他帶回家。離開警署時,他邊哭邊抱歉讓媽媽在擔心下過母親節,掛着眼淚說對不起。
一個12歲的小朋友是否該到「兵荒馬亂」的抗爭現場採訪,言人人殊,不易有共識,只是他的待遇原來已比不少「大哥哥」、「大姐姐」記者好得多,至少沒有被胡椒噴霧直接噴射,沒有被粗口問候,沒有被迫蹲下,沒有被箍頸,更沒有像犯人那樣要拿着自己的記者證、身份證在攝影機面前恍如認罪般高喊自己的名字。
記者不算薪優糧準,大部分入行的人特別是年輕人投身, 除基於興趣和理想,也信奉新聞自由,維護行業尊嚴,母親節那天正常採訪時居然被差人當「犯人」辦,極盡羞辱,尊嚴受無情踐踏!
各記者組織及傳媒團體當然立時為新聞從業員出頭,嚴厲譴責之餘,並要求常說尊重新聞自由的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不要空口講白話,得好好管束在外的前線同事真正尊重記者採訪權利及自由,勿再縱容警員的無理粗暴行為。
鄧一哥果然反應快轉數高,昨天出席元朗區議會會議時,先慰問周日在旺角衝突中受傷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又說當日旺角有人堵路、縱火、燒雜物,但承認當天傳媒的經歷不理想,認為要檢討、檢視,看發生了什麼事,並強調警務人員需要更加專業。鄧一哥表示已約了幾個傳媒協會的代表下星期見面,商討如何改善雙方合作,讓記者採訪更順利。不過鄧一哥向來軟中有硬,一方面承諾檢討問題,不忘重提過去一段時間在抗爭現場有人假扮記者(用假證件),還有穿背心記者作出不符記者身份的行為,如阻撓警察拘捕等,令人擔心記者的真偽。
林鄭特首一貫撐警,說傳媒及警方之間應互相尊重,加強溝通,希望記者及警方能「開心見誠坐低傾」,商討如何處理及改善採訪期間出現的不愉快情況。她同時期望各方探討現時示威活動期間出現學生記者、「兒童記者」、義務記者等問題,「一個12歲小朋友怎可能在這種場面處理複雜多變的情況?為何有人認為這些小朋友可以到現場進行記者採訪工作?」
過去一年,警媒摩擦事件可謂不勝枚舉,傳媒代表跟警隊高層就採訪安排見面已不是第一次,前任、現任一哥皆曾信誓旦旦表示支持及尊重新聞自由,無奈他們在冷氣間的承諾似乎未能貫徹到前線防暴警腦中,經常「講一套、做一套」,做多了、做錯了往往「唔好意思」都無一句。
紀律部隊畢竟是講紀律的,一哥若不能把尊重新聞自由變成警隊紀律,管不好下屬,看來與他發信投訴的廣播道上另一位處長水平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