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英國大選,因「脫歐」一事連累國家經濟和社會政局動盪、害得兩位黨魁兼首相掛冠、搬石頭砸自己腳的保守黨,選前民調結果竟然是繼續執政的勝算頗高。反觀香港區議會選舉,支持政府的建制派卻沒有這麼福大命大,被不滿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市民視之為「引火」幫兇,報以「焚身」懲罰,結果損兵折將,幾乎全軍盡墨。建制派自回歸以來22年,在地區辛苦耕耘的成果毀於一旦,不得不反思未來地區工作的方向。
新一屆區議會權力分布大洗牌,過往的反對派驟然變成當權派,加上有參選新丁(筆者對潮語「素人」一詞有抗拒)甚至不是在其選區工作或居住的「空降部隊」,這一切變化對區議會的既定工作文化、遊戲規則、新舊議員和街坊的關係將帶來不少衝擊。
這些「衝擊」可以產生建設性或是破壞性的結果,視乎眾多藉「懲罰」和「立場」票當選的議員有多大程度拿出誠意,花時間與街坊和官員一起做實事解決地區性的問題,而不是乾喊政治口號,以區議會作為意識形態的戰場,把地區問題當政治籌碼,或以區議員身份扮演立法會議員的角色。
從不少首次勝選的區議員參選政綱所見,這些議員若被問及他們的角色和職權,未必能提供完全正確的答案,原因固然是他們參選時沒有嘗試充分了解區議員的權限,另一原因是《區議會條例》只訂明區議會的職能,卻沒有列出區議員的法定職能。香港區議會制度是參考英國地方行政制度的地方議會設立,不過後者都有明文界定議員的責任和角色,香港卻欠奉。
特區政府就算認為無必要修訂法例補列區議員職能,起碼也應發出行政指引,讓區議員明白他們的定位,做好份內工作,服務和改善社區,而不是拿着區議員的薪津從事姑息、鼓勵甚至參與破壞地區設施和安寧的行為。
區議會其中一項重要工作,是就地區發展的規劃和公共設施的建設及運作,向政府反映當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議。過去建制派控制區議會的時代,政府一些不受地區歡迎但必需的建議,例如增加發展密度、興建公屋或焚化爐、擴大垃圾堆填區、填海等,都有賴議會中的建制派議員小罵大幫忙過關。如今區議會變了天,unlike或unfriend政府的議員「當家作主」,難保他們不會立場先行,為反對而反對或拖延這些政府計劃。區議會中變成少數的建制派一來失去了過往為政府護航的能力;二來今時今日若仍力挺民望跌至谷底的政府只會是政治自殺。看來以後政府在推行一些發展土地房屋和基建的措施要贏得受影響的當區區議會支持,要付出更大耐性和更扎實的理據,或在擬議的項目包括一些對當區有利的設施和措施才能通過區議會的關卡。
政府拓展土地和興建更多資助房屋的大計能否如期落實,土地供求的缺口何時能填補,很視乎區議員能否實事求是,不以政治掛帥,而是以市民福祉為依歸,不然那些今次投了「懲罰」和「立場」票把政客送進區議會的選民,便只能自責。新一屆區議會究竟是龍是蟲,對香港民生和民主發展是動力還是阻力,相信不用太久便有分曉。
劉勵超 地政總署前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