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5日
本地離婚率近年持續高企,對精於家事法的律師需求有增無減,我曹喬菱(Jocelyn)就是專門提供這類諮詢服務的律師,曾為不少富豪處理離婚、婚前協議、子女撫養權及財務糾紛等疑難雜症;婚姻失敗本身已屬悲劇,若雙方要再對簿公堂把家醜外揚,是雙重打擊,我無法令客戶逝去的愛情起死回生,至少可扮演輔導者角色,把離婚帶來的麻煩減低,彼此好來好去。
我與孖生姊姊都是拔萃女書院學生,喜歡閱讀,姊妹倆自小文科成績較佳,傳統香港父母觀念中,文科生最理想就是做律師,惟擔心我們讀不上;於是姊妹同發憤,長大後投身法律界,然而一開始我已想避開別人眼中最賺錢、自己覺沉悶的法律領域,如公司法、合併收購、企業上市等,個人傾向刑事或家事法「二揀一」;姊妹同心,遂主攻人權事務。
後來很多人勸我別做刑事,因經常跟三山五嶽客戶打交道,未必適合我,故2007年畢業後,到一間專做家事法案件律師行實習,開始接觸離婚官司,兩年後取得執業資格,留下多做3年,期間曾跟現在的大老闆交手,直到2012年其律師行成立離婚及家事法律顧問團隊,邀我過檔,2018年升為合夥人。
離婚個案近年有年輕化跡象,入行初期主要是一些40尾、50多歲夫婦,婚姻超過10年,如今多了30多歲的年輕人,結婚不到5至10年便離異,大概由於職業女性愈來愈多,經濟獨立可自力更生,即使婚姻有問題也不用再啞忍;還有就是早些時離婚個案主要牽涉第三者,近年則不乏夫婦意見不合或相處不來。
爭年幼子女撫養權最棘手
這類個案棘手之處,是他們子女普遍較年幼,以為爭奪財產最複雜,其實子女撫養權官司爭拗拖得更久,畢竟資產分配尚有討價還價空間,惟撫養權無妥協餘地;最深刻一宗打足8年,父母連細節包括其中一方可否帶兩名女兒出國旅行、應否報讀某個興趣班都「拗得一餐」,法庭誓章呈交了幾十個,當官司完結,女兒已由小學升中。
另一次是有位富豪跟外籍妻子離異,說女方暴力對待幼女,又聲稱妻子不喜歡家姑,每次去老人家寓所前,會先給女兒吃不潔食物,待女兒回來後肚痛,冤枉家姑煮的食物有問題;我聽罷認為涉及虐兒,建議男方報警;可是「耳聽三分假」,經多重事實查核,發現指控子虛烏有,令我不禁質疑自己是否太信客戶,幸調解後,外籍媽媽袋走1000萬元贍養費,撫養權歸爸爸,總算圓滿解決,前後拉扯了兩年。
從商業角度看,有家事法律師會鼓勵客戶打官司,自己立場覺得,一對夫婦要向律師求助處理離婚,本身關係已很差,若律師再煽風點火,一旦去到打官司地步,上到法庭要互數不是博取法官同情,夫婦一定再見不是朋友,但他們永遠是小朋友父母,水火不容對子女成長有很壞影響,甚至憎恨其中一方,彼此都是輸家,唯一贏家是律師。對我來說,去到分開這一步,無論夫婦分歧多大,最好在上庭前能成功調解,故律師有時也要化身counselor(顧問),聽客戶訴心中情,找出和平解決方案。離婚屬傷心事,但不一定是壞事,與其糾纏下去,不如給雙方重新出發機會;愈早放手,將來幸福日子也許愈多。
採訪、撰文:許鎮邦
攝影:黃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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