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
駭人聽聞的屯門5歲女童被親父、繼母及繼外婆虐待至死案,29歲的親父及30歲繼母上周二(13日)被裁定謀殺及兩條虐兒罪成立,另被控4項殘暴對待兒童罪的繼外婆只裁定兩罪罪成;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黃崇厚依例判親父和繼母終身監禁,虐兒罪判囚9年半;57歲繼外婆監禁5年;3人隨後由囚車押走。
法官稱小兄妹期間經歷極端殘酷的對待長達5個月,斥親父及繼母出於自私,沒向校方說出實情,多番隱瞞小兄妹傷勢,也沒帶他們看醫生;法官判決後,引用《聖經》着犯人欄內的繼母承認自己的罪【見表】;席上有人不值被告冷血行為,大叫「畜牲」,法庭保安示意對方不要作聲。
死者曾繪家中血漬圖畫
案件審訊期間有不少公眾人士旁聽,昨天人數更多,司法機構安排改在可容納更多旁聽者的7號法庭進行,並開放延伸部分,容納約50名市民旁聽;另於庭外直播過程,約有百人觀看。
警方歡迎法庭判決,稱今次案件涉及向小朋友取證,要兼顧調查及兒童情緒,存在一定難度。防止虐待兒童會相信裁決產生阻嚇作用,香港保護兒童會指判刑反映不阻止虐兒的人士都有責任,希望大眾不要對家暴視而不見。
法改會2019年已展開涉及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諮詢,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昨透露,法改會將於未來一兩個月完成工作,政府一定會認真檢視涉及的建議。
蘇格蘭報章The Scottish Sun,本月15日一篇標題為CRY FOR HELP〈大聲求援〉的文章,表示案中慘死女童在死前數周曾畫了一些家中充滿血漬的圖畫,但這些圖畫被警察忽略。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去信該報,指部分內容報道失實,令有關家庭再度受傷害,而披露被告照片姓名等資料,可能已違反法庭命令,警方案發前從未上過女童住所。
案中5歲女童與8歲哥哥因父母離異,跟隨做運輸的父親生活,後來父再婚,家庭成員多了繼母、其女兒和繼外婆,在2017年至2018年期間,小兄妹常被體罰、捱餓,女童更被藉詞玩遊戲拋高撞向天花板;冬天睡地板沒有被子保暖;至2018年1月16日,女童在家暈倒,送院搶救後不治,因而揭發此案;法醫驗屍發現女童全身有133處新舊傷口,女童的親父、繼母與繼外婆因涉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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