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日
2名中小企營運者,2010至2013年,詐騙5間銀行33筆貸款共2500萬元,及銀行信貸共2250萬元,並騙得工業貿易署及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作為信貸擔保人,但有關公司無實際業務;2人去年被廉署起訴,公司董事吳小儀(44歲)昨於區院承認14項串謀詐騙罪,還押至4月17日判刑。
案情透露,黃炎華(67歲)2008年成立南光企業,為公司實際營運者,吳小儀翌年加入;黃炎華同被控16項串謀詐騙罪,他因2019年11月14日未有出庭應訊被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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