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日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發布第四份報告指出,2014年及2015年共錄得166宗兒童死亡,全部已呈交死因庭及完成聆訊,當中107宗死於自然,59宗死於非自然,後者有18宗自殺、12宗屬意外、9宗主要被親人襲擊致命,另20宗未確定死因。在18宗自殺個案中,最年幼僅11歲,當中10宗(56%)與學業有關,主要涉及升中後難以適應,例如本來學業成績好,但升中後表現未符期望;7宗更患上精神病。
委員會提出53項建議,冀減少慘劇發生,包括政府機構及社會各界加強對青少年精神健康支援、提供足夠資訊讓他們知道求醫渠道、鼓勵家人朋輩互相支援,如有青少年發出死亡訊息應提高警覺以立即介入。此外,社署已陸續在幼稚園、中小學加強社工輔導,包括下一學年開始在460間中學推行一校兩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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