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3日
海關前日在一零售商的兩間分店,共檢獲5套同款兒童泳衣【圖】,其頸部繩帶有勒緊兒童導致窒息潛在危險,違反相關標準規定,已向零售商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售賣,並提醒家長為兒童選購服裝時注意潛在危險。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除非物品符合該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否則任何人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違者首次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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