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4日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去年6月生效,龕場須獲發牌才能經營,上月底截止申請,當局共收到144份申請,有約10間現營運的龕場放棄領牌,業界估計有近萬套骨灰須另覓「居所」。不過,食環署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坊間高估數字,署方稱約20間於條例生效前違反地契的骨灰龕場,未在截止前申請,當中逾半早已沒運作,把骨灰歸還家屬;餘下近10個仍在經營的龕場,涉約1000套骨灰,與業界估算近萬套骨灰相差甚遠。
龕場結業或令先人「無處容身」,食環署表示,政府葵涌火葬場及和合石靈灰安置所共有約2.3萬個暫存位,兩處現只存放約950位先人的骨灰,首兩個月免費,其後月費80元,可無限續期,惟不得拜祭。
有龕場經營者稱,沒申請的都是小型龕場,「其實細龕場唔係市民想像中咁賺錢,一個月只有一萬幾千元利潤,而家申請個牌要符合咁多個部門要求,花費起碼10萬元,對細龕場好大打擊,心灰意冷唔做都正常。」他認為當局對小龕場和大龕場的要求應分開處理。
另本報上周提及11個疑沒有申請牌照的名單,當中玄一道堂證實已於截止前入紙申請,沒有打算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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