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0日
旺角朗豪坊去年3月發生的扶手電梯事故造成18人受傷,電梯承辦商奧的斯周五(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4項「沒有確保自動梯工程妥善地進行」傳票控罪,共罰款32萬元。同案被票控的奧的斯工程師馬兆麟則不認罪,押後至5月18日進行預審;至於另一名奧的斯工程人員早前已認罪,罰款6000元。
辯方承認未妥善進行維修保養,意外中亦無人永久性傷殘;惟裁判官形容意外嚴重,若奧的斯有充分監督,可在事發前發現電梯零件破損。
機電署歡迎法庭裁決,強調署方會繼續就該宗事故,向奧的斯電梯展開紀律研訊。
【案件編號:KCS31375-31379/2017、 KCS31385-3138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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