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4日
房委會去年10月收緊公屋富戶政策,住戶必須要全部成員年滿60歲或以上、或全部領綜援、或全部領社署傷殘津貼,才可獲豁免於富戶政策。據了解,房署建議可放寬安排至全體家庭成員由上述3類人士組成的住戶,例如二人家庭,一人是60歲或以上,而另一人領取綜援,都可獲豁免。歷史久遠的彩虹邨【圖】,是有名的「富貴屋邨」之一。
房署也建議在計算住戶資產時,可考慮扣除一筆過非法定的賠償金,例如死者僱主發放的特惠賠償,從慈善團體及政府援助計劃收到的財政支援等。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今日會討論上述兩個建議,若建議獲通過,將適用於4月的申報周期,涉及逾20萬公屋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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