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
恒基地產(00012)旗下美麗華旅遊有限公司及其副總經理陳喜城,在2015年4月24至25日,未有向4名顧客透露重要資料,即遺漏阿聯酋航空減收燃油附加費,陳喜城縱容美麗華遺漏相關資料,兩者均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受到檢控。裁判官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旅行社及陳喜城兩被告各3項罪名成立,各罰款9000元,旅行社須向3名事主賠償共14712元,為首宗持牌旅行社因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而被定罪案件。美麗華表明會上訴。
辯方求情時表示,美麗華及陳沒從中牟利,認為事件是因與前線人員溝通不足及監管不足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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