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2日
DR醫學美容集團致命事故,案件昨續在高院聆訊,控方披露集團為賺錢,以「DR之女無窮人」及「搵錢要用腦用心神」為口號,聲言有客人做完療程後性功能增強,鼓勵員工積極推銷療程。控方又指集團要求3名事主簽免責聲明,自行承擔風險,以及不可向醫生和集團追究,但控方指3名被告因嚴重疏忽,仍要負刑責。3名被告包括周向榮、實驗室助理陳冠忠及註冊女西醫麥允齡,同控於2012年10月10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46歲女子陳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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