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
對於保障界線定為月入1.1萬元,不少打工仔批評門檻過低難受惠,即使符合亦不滿偏幫僱主,「唔立法,打工仔有咩say呢?」最擔心是變相令長工時合法兼合理化。
余小姐是商場合約外判保安員,月薪9100元,日做8.5小時,合約沒寫明超時補償方法,對於立法後這方面的保障增加,余不認為會受惠,「僱主好叻,識得避晒啲條款,點補任佢講,冇政府幫我哋,只係任人魚肉。」她推測若有「補水」老闆或要求更過分,如「20小時on call」,亦擔心合約工時會令僱主再減人手。
月薪1.5萬至1.6萬元的銷售員鄧先生不在新的保障範圍,每日幾乎「OT」2小時,他說合約工作時間是每天11小時、每周6天,但實際工時長達13小時,因早半小時至1小時開舖,下班後又要花近1小時收拾或上堂,「合約冇寫補水。」鄧又說,新入職同事普遍月薪都高於1.1萬元門檻,認為最理想是日做8小時,最多不超過10小時,「好多同事健康有問題,亦冇時間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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