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0日
消息人士透露,今年9月開始,公屋富戶便要依照新富戶政策申報資產,房署在今年底至明年7月會進行處理及抽查;若屬富戶,明年8月底有關富戶便會收到房署發出的搬遷通知書。
在新政策下,富戶超出入息限額5倍,或超出資產限額100倍,便需要搬走。若擁有私人住宅,亦要交還公屋。不過,房署寬鬆了有樓富戶的遷出規定,若買樓但未入伙者,仍可繳交現行租金繼續居住公屋,直至收樓為止。
超入息限額5倍須搬出
房委會去年底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由雙軌制改為單軌制,雙軌即以往公屋戶入息超額3倍、同時資產亦超額84倍,才需要交還公屋;單軌即只要入息或者資產任何一項超額,便須遷出。目前入息及資產限額亦更新為5倍或100倍。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下周二(14日)將討論修訂的富戶政策執行細節。
消息人士又指出,在富戶政策下,每年須申報的住戶超過20萬,房署計劃今年9月向有關住戶發出修訂的申報表,公屋居民須一併申報入息、資產及是否在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申請表須於11月底前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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