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日
懲教署署長邱子昭,就早前有報道指在囚華裔港人不能選擇西餐的問題,周二(9月1日)作出解釋,指若在囚者提出轉餐申請,署方會因應他們的健康及宗教需要作出考慮,提供適合的餐類。
現時懲教署提供予在囚者的餐類共4種【圖】,包括第一類以米飯為主的中餐、第二類以咖喱和薄餅為主的南亞餐、第三類以麵包及薯仔為主的西餐,及第四類的全素食餐。他笑說可能是南亞餐的咖喱汁,和西餐所配的汁液,較中餐的芡汁顏色鮮艷,會研究改善中餐芡汁。至於女囚犯投訴衞生用品不足的問題,邱子昭稱在囚者如有額外需要,可向職員索取。
2013年因向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掟蛋、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服刑的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早前服刑期滿出獄後,表示在服刑期間曾要求吃西餐遭懲教員拒絕,認為有關安排違反《基本法》及《種族歧視條例》,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懲教署署長推翻有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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