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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0日

紀曉風 獨眼香江

旅館條例研收緊 業界高呼留生路

政府今年3月建議修訂《旅館業條例》,規定大廈公契有寫明准許經營旅館(賓館)或作商業用途,大廈才可開設旅館,否則法例生效之後一律須遷出。香港旅館業協會預言,將有500間持牌旅館因無地方搬或無錢搬而面臨結業,估計歐洲及台灣的背包客最受影響,要求政府豁免現時違反公契的旅館,讓他們繼續經營,並向需要搬遷的旅館提供100萬元補助金。不過,政府的看法完全不同,民政署估計受影響旅館只有280間,亦無計劃給予財政援助。另外,旅遊業界指出,政府收緊旅館業發牌有道理,但新政策下也應體恤民情,提供合理的善後安排,不致扼殺生存空間。

代表約500間持牌賓館的香港旅館業協會昨天號召逾50家賓館經營者,控訴政府將他們趕入絕路,該會創會會長梁大衛指出,現時持牌賓館約1200間,估計無牌的約3000間,正申請牌照的約400間,但政府處理無牌賓館問題時卻「殺錯良民」,連持牌賓館亦可能被迫結業。

求補助百萬元 延寬限期

根據會員提供的資料,該會整合出一份「極可能」違反住宅樓宇公契的賓館名單,列舉例子有旺角新興大廈、銅鑼灣百德大廈及五洲大廈等,梁大衛估計,全港涉事賓館數目達500個,在新例下,他們將來要倒閉收場。

梁大衛指出,協會去年7月至今,向會員及其所在大廈的居民收集意見,計劃向政府提出四大訴求。第一,公契不准許作旅館用途,將不獲發牌的建議新例,應該只適用於新申請賓館,而現存賓館應該不受影響;第二,將現時政府建議的一年搬遷寬限期,延長至3至5年;第三,仿效當年回收活家禽業者牌照的做法,每個受影響業者獲償100萬元補助金;第四,政府覓地建「廉價旅館園區」,安置受影響業者,例如收購工廈再分租或售賣。

就寬限期延長的提議,梁表示,強行要營運中的旅館另覓地方搬遷經營實是困難,「像重慶大廈,公契容許經營賓館,但走火通道闊度,已限制了全幢大廈可以有多少人住,不可能再有新賓館遷入」。

梁慨嘆旅館問題的根源是無牌賓館,並非持牌者,「罪魁禍首是無牌賓館,佢哋無牌,同佢哋宣傳的網站都係無牌,客人品流複雜,亂吐口水。持牌賓館要領牌,要合乎消防規格,好乾淨,客人不會那樣。」他又指:「我們經營的是廉價賓館。不是每個旅客都去高級酒店,如果這些賓館結業,歐洲台灣的背包客,來到香港就找不到廉價賓館。」

無牌賓館林立,該會組織為數逾100人的「旅館業監察軍」,舉報無牌賓館,並與居民溝通改善經營,「我哋知嘅無牌賓館,實多過政府(所知)!新例實施後我哋舉報,兩年乜都清晒!」

對於旅館業要求的補助金,民政署直言難以做到,民政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一直已在牌照申請表及相關指引、發牌通知函件及其他相關文件中,清楚提醒申請人和持牌人,旅館牌照不會免除他們遵守大廈公契條文的責任,他們必須確保有關處所經營的旅館符合公契條文,否則須自行承擔有關的法律及其他後果。過往已有案例,有旅館因為不符合有關大廈公契條文,被法庭頒下禁制令,牌照處亦因此撤銷有關牌照,因此無計劃向受影響旅館提供財政援助。

至於行業指稱的影響,發言人表示,當局檢視過土地註冊處的公開紀錄,估計約有280間位於多層住宅大廈的持牌旅館,其所在大廈的公契,可能載有明確條文,限制在大廈內經營旅館,只佔全港同類旅館(約1380間)的小部分。而這些賓館約提供2200房間,僅佔香港旅館房間總數的2.5%,因此有關建議對全港旅館房間供應影響輕微。

議員倡計分制 合理善後

立法會旅遊業界議員姚思榮認為,違返公契的賓館雖只有2200個房間,但在賓館業界中比重大。他支持政府改善住宅樓宇內賓館經營情況,如引入計分制作發牌標準,但在新例下應提供合理的善後安排,如延長過度期及提供一定補償。

立法會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謝偉銓亦認為當局應給業界足夠時間搬遷,過渡期可考慮由一年延長至兩年。他又指政府應提出數據顯示修例對業界影響有限,及如何處理旅館結業潮帶來的失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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