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7日
早於2018年的《施政報告》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提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去年正式接受申請,為期3年,暫時正處理的3宗申請涉及17850伙。昨日公布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未有延長該先導計劃的申請期限,林鄭月娥鼓勵發展商盡快提出申請。
維持2023年5月截止
林鄭月娥指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透過善用私營界別的規劃力量,釋放新界私人土地的發展潛力,支持以公營房屋為主的發展。發展局正在處理的3宗申請,涉及23公頃私人土地和擬議的17850個單位,七成是公營房屋。由於「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將於2023年5月截止申請,她鼓勵有意者盡快提出申請。
資料顯示,發展局於去年5月6日開始為期3年的申請期,當時要求每項土地共享申請須新增不少於53.82萬方呎的樓面面積,其中至少七成撥作興建公營房屋,新增單位數目起碼1000伙。經過逾一年時間,今年7月才接獲首宗由南豐發展提交的申請,建議在大埔汀角路兩幅用地共興建6幢樓宇,供應1642個公私營住宅單位,其中1149伙為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
到今年8月,政府再接獲兩宗新申請,由恒地(00012)夥會德豐地產提出在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一帶用地,興建28幢住宅,共提供12120個單位,其中8484個為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新地(00016)則建議於元朗蠔洲路一幅用地興建4090個單位,公營房屋佔2616個。
戴德梁行倡簡化流程
戴德梁行環球董事、大中華區行政總裁趙錦權分析,新界北區一帶多年來欠缺完善土地規劃,政府在鼓勵發展商參與「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前,應重新進行全盤規劃,提高發展地積比及增加基建設施,最重要是簡化有關申請流程,讓新界偏遠土地資源能夠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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