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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4日

劉勵超 天圓地方

一地多用

去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特首在提及增加泊車位供應時,說政府會按照「一地多用」原則,在合適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及公共休憩用地發展項目中,加設公眾泊車位。到今年《財政預算案》,財政司司長在談到土地資源時,說會加快推動在政府用地落實「一地多用」的多層發展模式,善用有限土地資源,提供更多「政府、機構或社區」(簡稱GIC)設施,滿足社區對公共服務的需求,而規劃署亦會收緊單一部門預留政府用地的做法。二人似乎對「一地多用」從不同角度演繹。

「一地多用」原則其實行之已久,遍布港九新界的市政大廈是最常見和最典型的例子,通常集街市、雜貨店、圖書館、會議室、室內運動場地以及康文署的分區辦公室等於一身,甚至包括垃圾收集站。另一類是以前政府興建的公眾多層停車場,最高的幾層用作政府部門辦公室,例如中環林士街停車場最高層曾是海關辦公室,而亷政公署行動處則曾棲身於美利道多層停車場大廈長達29年之久。然而今天它們已在北角有獨立的辦公大樓,擁有「一地單用」的尊尚地位,跟不少其他政府部門看齊,不用「寄人籬下」。

九七回歸前筆者在職期間,樓市亢奮,土地供應緊張,當時政府已嘗試加大「一地多用」力度,有高層看中警署、消防局及單幢的社區會堂等地積比例甚低的GIC,認為它們可以與其他政府部門或公共機構以多層大樓形式共享同一幅土地。不過有官員指出警署有保安考慮,而消防局及救護站車輛出入要暢順及鳴號產生噪音,不宜作共享用途,高層才作罷,所以警局和消防局長期以來仍可獨佔一地。未知現屆政府會否重新打這兩部門用地的主意?

發展局同時表示已制訂一套措施,加強內部統籌及監察涉及跨局設施的GIC大樓項目的推展,由政府產業署負責,包括配對土地聯用者及解決協調事宜。這項任務殊不簡單,因不同部門雖有預計需要,但能否及何時獲准開辦有關設施或服務,獲批資源有多少,非這些部門所能控制,很難做到同步落實。市民看到有些政府用地長年「曬太陽」也不發展的怪現象,部分原因就是這些土地預留給個別部門滿足它們將來需要,但基於不同理由卻遲遲未能發展,推展不同政府部門共享的GIC大樓或許也要面對落成後部分樓面空置好一段時間的問題,招來審計署的批評。

政府內部並非沒有定期檢討部門久久不發展預留給它們的用地,只是以往每次檢討時,因為大家都深知香港鬧土地荒,部門及所屬的政策局寧可讓得來不易的預留土地曠日持久,也不會主動放棄「發展權」。近年土地供應壓力有增無減,政府為了撲火,展開大規模檢討已預留或停用作GIC的土地,重新規劃作住宅和其他用途。不過這些地塊面積估計不會太大,而且一旦改為其他長久用途,就很難走回頭,若日後原來的需要終於出現時,政府又要另覓地點,折衷辦法是在這些改劃的土地上,興建有迫切需要的過渡性臨時房屋,讓有關土地用途保持一定的彈性。

劉勵超  地政總署前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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