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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0日

劉勵超 天圓地方

細看資助劏房

上周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落區探訪劏房戶後,宣布推動「同屋共住」(筆者稱之為「資助劏房」)計劃,由非牟利機構經營收取合理租金的合法劏房,作為短期紓緩基層可負擔住宅供應的措施,並希望於年底推出先導計劃。任何有助基層改善居住情況的構想,原則上都值得我們支持,問題是魔鬼在細節。局長的計劃,要考慮的問題可不少。

首要考慮是補貼應收和實收租金差額的錢從何來?現時有社企獲慈善基金資助,把從「良心業主」租回來的房子,以住客可負擔的租金分租給合資格的市民(「光房、光屋」計劃),不過至今供應數量只有約半百單位。若沒有長期或大額外界捐款,相信沒有多少非牟利團體能持續大規模營運這種資助劏房計劃。

據媒體報道,運房局局長認為可發動全民眾籌,為其計劃提供財政支援,但以現時房屋供求情況,市區劏房每方呎租金比同區私樓還要高的怪現象極有可能維持多年。眾多捱貴租和仍要供樓的市民已自顧不暇,政府指望普羅大眾參與眾籌為別人提供房租津貼,未免說不過去和不切實際。

假如政府口惠實不至,無意補貼非牟利機構營辦資助劏房,除非有金主關照,否則志願機構對投入這類社會服務會有很大戒心。政府可否動用仍有197億元結餘的關愛基金,或至少以配對民間捐款方式,撥款補貼參與這項計劃的營運者?

第二個問題是房從何來?「光房、光屋」計劃中的「良心業主」,分別是一個慈善基金和市區重建局,更是由於機緣巧合,方能成事。現時從事劏房生意的業主,有風駛盡𢃇,只肯把劏房短租,方便頻頻加租。

房從何來

除非政府大力取締違規劏房,迫使他們改營合規格劏房,否則指望這些業主盡點社會責任,把房子改租給非牟利團體或社企,同樣是不切實際。後者也未必願意在違法的劏房市場物色房子,再花大量金錢把現有問題多多的劏房改成合規格的劏房,而且此舉將會間接鼓勵業主趕走現有的劏房租客,有違情理,變成好心做壞事。

據報道,局長希望尚未劏房的業主能提供他們擁有的單位作合法劏房,從有意營辦資助劏房團體的角度來看,最理想是找到一幢單一業主擁有的舊樓,全幢改為合規格的劏房,方便管理、維修和降低營運成本。若一幢樓宇內夾雜着社企營辦合規格的劏房和其他業主擁有的違例劏房,社企面對的問題不言而喻。其他業主看準承租的社企不能袖手旁觀,皇帝不急太監急,令社企被迫代盡業主的責任,就此社企要有心理準備。

假如社企不在違規劏房充斥的舊區物色房子辦資助劏房,那該往哪裏找呢?若物色到的單位處於業權分散的大廈,其他的業主會否擔心資助劏房有負面標籤效果,影響他們物業的價值和增加出入人流而群起反對?

此外,政府鼓勵尚未劏房的業主合法劏房,若這些新劏房位處的樓宇將來納入市區重建局重建項目,市建局安置租客的支出必因住戶數目膨脹而增加,到頭來「同屋共住」計劃會否變成政府請客、市建局付鈔?為了回本,愈多這些合法劏房,市建局重建項目的樓價豈能不愈高?

劉勵超_地政總署前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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