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
仲量聯行發表報告指出,過去5年住宅新盤銷售成本大幅提升,佔總銷售收入5.5%至9%,與地政總署計算有明顯出入,認為該署應重新釐定此因素,調整市場推廣成本至6%,令政府較易與發展商達成補地價金額。
該行報告稱,目前一般項目的銷售成本佔總收益約5.5%至9%,個別更達12%,而項目的發展規模愈細,比率則較高。
利增住宅供應
仲量聯行物業估價部亞洲區主管劉振江表示,過往發展商與地政總署磋商補地價時,一般不會討論銷售成本,但目前銷售成本已成為未能達成補地價協議的原因之一。該行建議政府調整市場推廣成本至6%,有利達成補地價協議,同時增加住宅供應。
另外,仲量聯行香港董事總經理曾煥平指出,政府推出的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目前仍未有成功個案,而補地價金額不設上下限,令發展商對計劃仍然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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