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5日
油尖旺京士柏選區區議員梁偉權就早前高等法院裁定當選無效的裁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昨天被終院駁回。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判決時指事件關乎選舉公正,又指其他參選者都有跟規則,唯獨梁偉權一人犯規,對其他人不公平。梁能出示6張支持者同意書,顯示他明知故犯;加上他只以兩票險勝,沒理由不重選,故裁定其當選無效,須重新舉行補選。
梁對判決感到失望,奉勸有志參選的人要熟讀選舉法律。他承認自己疏忽,但質疑這個「小小失誤」對選舉結果的影響不大;又指這是誰人對他的報復,街坊心中有數。他將考慮參與補選。林健文批評,對方作為4屆區議員,不可能不知道要得到書面同意才可將支持者的姓名印在宣傳品上。他表示將積極考慮參與補選。
前年區議會選舉中,梁偉權以1045票,僅以2票之差擊敗林健文當選;惟後來該區爆出「種票」醜聞,而梁偉權亦被指在沒有得到支持者的書面同意下,把其姓名印在宣傳單張上,林健文後來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推翻選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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