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
立法會周五以不記名方式通過修改《議事規則》,由下屆會期開始,無故缺席並導致流會的議員,將被懲罰一日薪金。今次修訂由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提出。他表示,並非藉民主派「唔喺度」提出修改,強調是為了議會的秩序、效率着想,確保能妥善、公平地處事。
行為不檢停職無人工
是次修訂涵蓋五大範疇,在財政處分方面,議員若無故缺席會議並導致流會,將被「扣糧」一天,而因行為不檢而被停職的議員,停職期間亦不獲發薪;在委員會組成方面,議員可自由選擇是否加入內會及財委會,惟兩個委員會最少由50人組成。修訂亦涉及法案二讀程序,在新規例下,內會接獲法案委員會就某法案撰寫的報告後,有關法案即被視為準備就緒,可恢復二讀辯論;此外,立法會議員須在宣誓後才履職,而立法會主席選舉必須在每屆立法會召開首次會議前舉行。
另一方面,隨着選舉改制,立法會將由選委會、直選及功能界別組成。修改後的《議事規則》規定,由議員提出的議案、法案及修正案,須分別在「選委會」、「直選及功能組別」兩部分得到過半數議員贊成,方獲通過。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謝偉銓對修改《議事規則》表示贊同。他形容,在「攬炒派」議員當道下,議會經歷荒唐歲月,提到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透過拖延內會主席選舉「拉布」,令經濟、民生的議案受拖延,希望修改後政府的治理效能有所提升。
本屆立法會共5次修改《議事規則》。今年3月,引入「停賽」機制,立法會主席可點名行為極不檢點議員,並暫停其職務一周,再犯罰則以倍數遞增,又縮短三讀發言時限至3分鐘等;今年7月的修訂則規管議員衣着,議員出席大會時只可穿商務衣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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