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4日
廉署落案起訴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和歌手黃耀明,控告二人涉嫌在2018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娛樂以誘使他人投票予區諾軒。同年有份參選並在造勢大會設表演環節的陳凱欣昨天回應時強調,其競選活動按法例進行。民建聯會務顧問譚耀宗則指出,選舉活動邀請歌手表演容易觸犯選舉法例。
譚耀宗出席活動後表示,過去民建聯對選舉問題非常小心,「每當選舉期間好多嘢差唔多都停晒落嚟」,他舉例,選舉誓師大會從不邀請歌星表演,否則容易觸犯選舉法例。被問到建制黨派選舉活動都有表演環節,以及2007年歌手黎明於曾蔭權參選特首的造勢晚會上獻唱,與黃耀明為區諾軒助選有何分別。譚回應說黃是職業歌手,「歌影視紅星上台表演可能牴觸法例」。
陳凱欣強調競選無犯禁
同場的立法會前議員陳凱欣曾在2018年的補選活動中,與建制派議員李慧琼、蔣麗芸、梁美芬等在造勢大會合唱《強》,即場更設擊鼓表演,亦有藝人為她站台。
陳凱欣回應稱,她的競選活動一切按法例進行,「團隊好細緻去睇,根據返選舉條例去做」,所涉開支及經費都有申報,認為法例中「娛樂」一詞應由專業人士及執法機構定義,不擔心自己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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