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5日
香港電台《鏗鏘集》播出有關元朗「721」事件調查報道後,編導蔡玉玲因車牌查冊被控虛假陳述,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裁定表證成立,控辯雙方完成陳詞,案件押後至下月22日宣判,蔡玉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陳詞完畢 4.22宣判
蔡玉玲在庭上否認控罪,惟辯方承認曾剔選「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為申報查冊原因。辯方律師表示,節目需要追查「721」當日在場車輛曾否用作運載疑犯及武器,查冊是為辨認相關車輛及車主,故屬交通及運輸事宜,並沒有作出虛假陳述;又指查冊原因的「有關」字眼含義籠統,採訪明顯事關公眾利益,過往政府各登記冊都不會限制傳媒查詢。
控方播出涉案一集《鏗鏘集》內容,稱蔡玉玲查冊目的與申報無關,曾利用所獲資料採訪車主及車輛使用情況,實際上並非交通及運輸事宜,認為法例不准外界無制約地查冊。控方呈交運輸署行政主任供詞,與訟雙方均無傳召證人。
蔡玉玲昨天雖無自辯,但有到庭聽審,約有20名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成員在開審前到場為蔡打氣,期間舉起「無畏無懼無私 捍衞真相自由」等標語。
兩項控罪指被告於去年5月17日及6月10日,為查冊私家車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陳述,表示申請用作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罪成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據悉,港台已暫停蔡玉玲的《鏗鏘集》職務,公務員事務局也表明不會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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