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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2日

夏博義掌大狀公會 游說修國安法
盼重啟各國引渡協議 免港變逃犯溫床

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昨改選,「人權大狀」夏博義(Paul Harris)在沒競爭下接替戴啟思出任主席一職,而今屆兩名副主席除了有連任的葉巧琦,亦有上屆執委沈士文。夏博義表示,《港區國安法》指明某些官員不受法律挑戰,認為有關規定令人憂慮。他希望任內可說服政府,對國安法作出修訂。

不喜暴力示威 厭當局濫權

在競選簡介中稱自己能操流利廣東話的夏博義,在當選後應傳媒要求以廣東話講述感受,「我好擔心香港嘅自由唔會繼續,喺我嘅當值(任期)嘗試努力保護香港嘅自由,我會盡力,我唔知道如果我會(唔會)成功。」他形容,現時對大律師公會及香港法治都是一個困難時間,指自己是信守法治精神的人(deeply committed rule of law person),一方面不喜歡暴力示威者,同時亦不喜歡當局濫權。

夏博義曾替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美國隊長2.0」馬俊文辯護,昨天他亦提到,特別關注《港區國安法》條文,尤其是第14條指「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以及第55條容許把違反國安法人士送到內地審理。

他稱,《基本法》規定嚴重案件須有陪審團參與,但國安法表明最高刑罰至終身監禁的國安案件並非必須設陪審團。

指檢疫隔離影響主控官事件

夏博義又指國安法賦權警方調查市民的政見,倘不服從或會受刑責,是違反《基本法》的信念自由(freedom of conscience)。

自國安法實施以來,多國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他擔心香港日後會成為各地疑犯逃避罪責之地,希望發掘是否有機會說服政府同意修訂部分國安法條文,令香港可以重啟與各國的引渡協議。

近日黎智英案的英籍主控官David Perry懷疑受壓,律政司日前宣布更換主控官。夏博義回應稱,執委會未討論這事件,未能代表公會回應,但他個人理解英國來港人士檢疫隔離措施,對事件有很大影響;若豁免檢疫或會感染庭內人士,非常具爭議。

夏博義又提到,普通法地區的「不得拒聘原則」(Cab-rank rule)不適用於海外案件,但律師是否接受案件是個人決定,並不受各地的大律師公會規管。

改選5席執委 2人連任

現年68歲的夏博義,先後於1976年及1993年取得英國及香港的大律師資格,並於2006年在香港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屬公法及人權法專家。

夏博義與戴啟思、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上世紀九十年代創立「香港人權監察」,並擔任首任主席。

除了選出正副主席,大律師公會執委會亦改選20名執委中的5席,新執委包括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大律師陳志剛及馬亞山(Azan Aziz Marwah),而梁寶琳和蘇諾賢(Robin Gregory D'Souza)則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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