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6日
公務員事務局向政策局及部門發內部通告,要求所有於2020年7月1日前受聘的公務員,必須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効忠香港特區,並指明須於4周內簽妥和交回聲明。當局強調,如有公務員欠解釋下不理會或拒絕交回聲明,「會令人嚴重質疑是否願意恪守公務員的核心價值」,局方將根據每宗個案情況,考慮終止其聘用。
聶德權:不影響公僕公民權利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周五聯同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拍攝短片,解釋宣誓或簽署聲明,不會影響公務員的公民權利,包括言論自由、和平集會、自由結社等。惟他指出,權利非絕對,公務員行使權利時需兼顧國家安全、社會安寧、公共秩序,亦要符合其身份的責任和要求。通告提到,根據《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和効忠香港特區是公務員一貫責任;而《港區國安法》去年6月底生效後,第6條訂明就任公職者應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和効忠特區。各部門首長會要求其決策局或部門的公務員簽署聲明,至於需要作宣誓的公務員,部門管方會另行獲通知。
通告附件列明多項構成違反聲明行為,包括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境外勢力干預特區事務、具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等。另外,嚴重違法行為,如暴力擾亂治安、以不法手段進行損害執法機構的執法能力和聲譽,藉以動搖港府管治和施政,亦屬違反聲明。
附件補充,公務員單就政府某項政策或決定,公開提反對意見,一般不構成違反聲明。然而,公務員若表達個人言論時,忽略媒介、渠道、方式、對象等是否合適,而導致社會人士把其言論與公務員身份關連起來,令人懷疑他們執行職務時或有偏袒,則與聲明有衝突。
工會:已出現寒蟬效應
去年10月,公務員事務局已要求在當年7月1日後受聘的公務員宣誓或簽聲明,至今作出聲明的新入職公僕已逾4000人。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認為,通告所列情況有灰色地帶,期望政府到各部門舉行簡報會,進一步釋疑。他形容「寒蟬效應」已出現,據他所知,有較年輕公務員擔心宣誓後不能自由表達意見而選擇辭職。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藏汽油彈拒捕 消防員囚34月 |
上一篇: | 12港人案家屬隔離後可申探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