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議員資格作《決定》後,港府稱將就《基本法》104條內容進行修例,訂明違反誓言的處理機制及後果等。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周日在電視節目中提出,特區政府日後就公職人員行為作出規範時,應考慮訂明由更高級的官員處理參選資格問題。對於大律師公會批評人大決定違反程序公義,譚反駁稱遭DQ(褫奪議員資格)4名議員的言行均是公開的,又指美國制裁港府官員才是沒有程序公義。
反指美制裁欠程序公義
港府在人大作出決定後,宣布早前被選舉主任裁定參選提名無效的4名民主派議員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即時喪失議員資格。譚惠珠認為,該4人的所有言論和行動都是公開的,當中有立法會議員公開邀請外國制裁香港官員,他們在記者會或網上平台的發言都是證據;而人大《決定》的整個過程經過了所有憲制程序,故不認同有意見指人大決定欠程序公義。相反, 12名港府官員遭外國制裁,才是沒有程序公義。
對於人大《決定》是否為將來違誓行為訂下指標,譚惠珠相信,其內容將影響公職人員,為日後做法提供法律基礎,認為未來就《基本法》第104條內容修例時,應該更有系統地處理違反誓言及効忠的問題,並建議讓更高級的官員處理參選資格事宜。
戴啟思憂波及法官任免
15名立法會議員以4名議員遭DQ為由集體辭職,譚惠珠分析,是次DQ僅涉及4名議員,在法律和邏輯上其餘15人不用辭職。她也不了解他們辭職的具體理由,因此難以評論他們日後再參選的機會。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前天接受傳媒訪問時則提到,4名遭港府褫奪議員資格的人士無機會作辯解,有違法治公平公義原則,同時質疑是什麼法律賦權予特首執行決定,擔心日後會影響法官任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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