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5日
《港區國安法》自7月1日實施至少有28人被捕,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周日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時表示,《港區國安法》由立法到實施的時間很短,條文模糊,當市民在街上手持標語、貼紙,或叫口號都可被警方視為危害國家安全,是荒謬絕倫;本身為大律師的新民黨議員容海恩則形容《港區國安法》條文清晰,舉例指叫「光時」口號已屬顛覆政權,又稱「管有同製作標語差唔多」,同屬違法。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傳媒訪問時則稱,《港區國安法》實施兩年後會有「執法檢查」,如有問題或再作修訂。
楊岳橋說,《港區國安法》由公布到實施相距僅數小時,從未諮詢市民意見,對港人是否對法例心悅誠服有保留,亦質疑警方在執法過程未必了解法例,「(警察)係咪都話你犯國安法,的(拘捕)咗返去先算。」他指出,《港區國安法》中提及的4宗罪,內容及範圍不夠清晰,例如「管有」一些標語物品是否已構成犯法,市民及執法者都未必知道。
譚耀宗:兩年後有「執法檢查」
容海恩則認為,管有涉及推翻國家政權的標語物品已構成違法,指出「管有同製作標語差唔多」。楊岳橋聞言即反駁:「唔係呀嘛,管有一個BB(嬰兒)同製作一個BB(嬰兒)都唔同啦。」容海恩辯稱,兩者份屬不同罪行,當警方以《港區國安法》拘捕某人時,可能掌握其他資料,並非只因在該人身上搜出標語物品。
出席同一節目的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直言,《港區國安法》如同「飄移紅線」,近月的遊行全數不獲警方批准,市民就連上街購物都會被檢控,反映本港人權狀況非常差。
工聯會理事長黃國強調,《港區國安法》是「有牙老虎」,實施後讓社會回復平和穩定,同時為言論劃下政治紅線和底線,市民應遵守法例。
另外,《明報》昨日刊登人大常委譚耀宗的專訪。譚提到,《港區國安法》立法兩年後有「執法檢查」,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會帶員視察,若有問題或再修訂法律。譚耀宗又補充,《港區國安法》有保障言論及新聞自由,新聞工作者可自由採訪,但不能藉此宣揚「港獨」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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