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6日
警方周四(24日)在粉嶺欣盛苑一個寓所中搜出胡椒球彈槍及軍刀等武器,以涉嫌無牌管有槍械和彈藥、未經許可入口戰略物資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拘捕一對母子。警方經初步調查後發現,被捕男子曾在網上發布包括宣揚港獨及散播仇恨內容的文宣,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案件交由警方國家安全處接手。
曾網上宣揚港獨及抗共
49歲的母親及23歲兒子,分別報稱任職採購員及大學生。李桂華周五(25日)會見傳媒時表示,在事主屋內發現與警用相近型號的胡椒球槍、軍刀及15個軍用級別防毒面具等武器,指事主在外國網購平台買入後送抵香港,再在上網轉售。
李桂華提到,該男子亦在社交平台發表大量煽動性文宣,包括提及「香港獨立」、「抗共」及「勇武」等字眼,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
自稱月初刺鼻物擲警防線
他指事主曾圖文並茂,自稱在今年9月6日九龍非法示威中,向警方防線投擲刺鼻物品,揚言下次將用更強武器對付警方。但被問到有關文宣何時發放,李桂華承認部分是國安法生效前發布。
消息人士透露,男事主為理工大學學生,曾在多個網上平台包括Telegram頻道發布煽動文宣。據指曾有傳媒在本月初衝突現場拍攝到有人向警員投擲具刺鼻氣味罐狀物體,其後有人在網上承認責任,遂被警方尋獲;目前仍有一名同黨在逃。
大律師黃宇逸表示,《港區國安法》罪行不一定涉及武力,只須視乎事主言論,「目的就係以言入罪」。黃宇逸解釋,煽動分裂國家條文定義可以很闊,包括在社交平台等媒介發布相關言論已有機會被控,而警方更只需要合理懷疑即可作出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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