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9日
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於2018年九龍西立法會補選,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她提出選舉呈請,今年5月獲高等法判勝訴,法庭並宣布於補選勝出的陳凱欣「非妥為當選」。陳凱欣遂提出上訴,終審法院周五聽罷政府及上訴人一方陳詞後,拒絕批出上訴許可,意味陳凱欣即時喪失議員資格。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目前無計劃於明年立法會選舉前舉行補選。
劉小麗促補選 政府無意舉行
劉小麗散庭後對裁決表歡迎,但指出補選至今事隔兩年,期間依然有參選人被選舉主任DQ,政府甚至藉疫情押後立法會選舉,認為今次裁決不足以保障被選舉權。她強調,既然陳凱欣當選無效,加上現時疫情減退,中小學已復課,政府應盡快舉行補選。
陳凱欣同日見傳媒稱,議員職務暫時完結並非因其個人言行,對失去議席感被動和失望。她認為,目前應以抗疫為先,近日仍有源頭不明的本地感染個案,加上有效疫苗仍未面世,若未能保證選民投票時必然不受感染,「補選或大選是否適合,大家可諗諗。」
終院周五處理陳凱欣的上訴許可申請,由3位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張舉能主審。代表選舉主任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庭上指出,法庭有憲制責任決定參選人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及効忠香港特區,這一點已獲上訴庭於「梁頌恆、游蕙禎宣誓案」確認。選舉主任一方亦舉例,參選人倘因不符合參選最低法定年齡等要求而被直接DQ,不會涉及程序失誤;認為參選人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及効忠香港特區,亦應同樣處理。陳凱欣一方則採納選舉主任陳詞。
常任法官李義質疑,上訴庭於梁游宣誓案僅是處理立法會議員宣誓事宜,並非參選人提名。法庭又認為,如某參選人不獲選舉主任給予解釋立場的機會,而被裁定提名無效,會在程序上構成重大不公。3位法官最終毋須劉小麗一方回應,便拒絕陳凱欣的上訴許可申請,並批准劉小麗的訟費申請。
梁君彥:5席懸空不理想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過去法庭都駁回前議員區諾軒及范國威的選舉呈請上訴,今次裁決屬預料之中。他又指連同陳凱欣在內,立法會現有5席懸空,情況不理想,但是否補選應由政府決定。至於陳凱欣的任滿酬金安排,梁君彥稱,會參考對區諾軒及范國威的處理方法,向陳發放特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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