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20年8月11日

廉署搜7報館裁定非法

本港執法部門因查案需要搜查新聞機構及檢取新聞材料並非首次發生,每次行動都必然引起新聞界及社會強烈關注。最遠一次發生在1999年底,廉政公署懷疑《蘋果日報》記者向警員行賄,申請手令搜查該報社並檢走大批物品;最轟動的則是2004年的先科集團造市案,當時廉署出動逾百名執法人員,一日內到包括《信報》在內的7間報館搜查,事件引起各大傳媒不滿,批評有關行動過分及難以接受,不但增加前線新聞工作者的壓力,亦影響機構正常運作,最後高等法院認為廉署無理而撤銷搜查令。

壹傳媒旗下的新聞媒體並非首次遭執法人員搜查。1999年,廉署調查一宗懷疑記者賄賂警員的案件,申請手令搜查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蘋果日報》辦公室及檢取新聞資料,其後該報入稟法庭要求撤銷手令,與廉署展開連串訴訟,最後遭駁回上訴申請,惟案件同時揭示執法機構偏重查案需要,較少關注新聞自由。2003年,廉署在調查記者涉嫌賄賂電影公司職員的案件時,亦進入《忽然1周》搜查。

夏正民抨嚴重侵犯新聞自由

至於2004年的先科集團造市案,廉署人員一日內到《蘋果日報》、《東方日報》及《星島日報》等至少7間報館搜查和撿走新聞材料。《星島日報》其後向高院申請撤銷搜查令,高院裁定廉署的做法不合法和損害新聞自由,廉署須歸還所有帶走的資料。主審該案的法官夏正民在判詞中強調,新聞自由受到《基本法》保障,質疑廉署繞過尋求報館合作或申請「交出令」等法定程序,直接動用搜報館這種嚴重侵犯新聞自由的做法,在事實及法律上都是錯誤的。

訂戶登入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