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8日
《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一周,特首林鄭月娥昨被問到可否保證在國安法下,記者不會因報道被檢控或被下令移除報道與資料,她回應說,若外國記者或所有本港記者可「百分百保證」不觸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她就可作出同樣的保證。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批評,有關說法反映政府無自我制約,只希望令人害怕,坦言本港的新聞自由已到危急存亡之秋,國安法製造寒蟬效應,擔心自我審查情況會更嚴重。
記協昨公布2020年度言論自由年報,主席楊健興指出,過去一年,香港受反修例事件、新冠肺炎疫情及《港區國安法》三重衝擊,其中以國安法對傳媒機構和新聞工作者帶來的挑戰尤甚,形容香港新聞自由已到危急存亡之秋,他從未遭遇過如此惡劣的工作環境,形容種種衝擊令傳媒「唞唔到氣」。
三重衝擊 傳媒「唞唔到氣」
隨着國安法生效,楊健興擔心新聞工作者自我審查情況可能會變得更嚴重,他提到有傳媒反映對新法的憂慮,例如可否訪問前港督彭定康、偵查警員僭建會否引發市民對警方憎恨,從而觸犯有關法例,亦擔心條文賦予警方權力秘密截聽記者通訊,影響傳媒保密承諾。
楊健興表示,警方過往要求報館或記者交出新聞資料,須先向法院提出申請,惟按《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警方或可直接要求新聞工作者交出資料,有關條文細則不受司法覆核挑戰,直言情況失去制衡,「記者無咩可做到」。他又擔心當局日後會利用維護國家安全之名箝制傳媒,包括推出官方記者證發牌制度,呼籲人大撤銷國安法,以及在未有社會共識前不應進行23條立法。
對於年報指出,自去年6月起的社會抗爭運動持續不息,警暴問題日益嚴重,前線警務人員針對現場採訪的記者肆意侮辱甚至使用暴力,如胡椒劑噴臉、 槍彈射擊、禁止攝錄。記協呼籲警方停止阻撓記者採訪及使用暴力,政府亦應對相關案件進行獨立調查。
企業律師指新法「以言入罪」
另外,外國記者會(FCC)昨日舉行午餐研討會,題目為《港區國安法》對香港新聞自由的影響。出席午餐會的企業律師Antony Dapiran發言時談到,即使林鄭聲稱在國安法下,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可獲保障,但新法實施後已見「以言入罪」情況,有市民7月1日因持「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被捕,可見當局言行不一。
來自新聞和媒體研究中心的法律專家Sharron Fast稱,國安法容許兩個渠道詮釋法律,包括權威部門及本港司法機關,故難以用單一答案解釋法律;而國安法第41條規定傳媒不能旁聽涉及國家秘密審訊的案件,將影響審判的公正性和新聞自由。
同場的香港大學新聞與媒體研究中心主任、《華盛頓郵報》北京分社前社長Keith Richburg認為,新法下能預見,若外國記者在報道中越過「紅線」,將受到簽證限制。他補充,新法故意把「紅線」的細節與定義含糊化,讓當局可靈活地解釋法律。對記者來說,關鍵是弄清如何在「紅線」範圍內運作,「愈近愈好,但不會越過紅線。」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美卿斥中共在港推奧威爾式審查 |
上一篇: | 范國威區諾軒各獲31萬特惠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