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
有份就《緊急法》及《禁蒙面法》提出司法覆核的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表明,必定與政府奉陪到底,上訴至終審法院。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對上訴裁決感失望,質疑處理本案的3位上訴庭法官包括首席法官潘兆初、副庭長林文瀚及區慶祥,彷彿完全不理解香港現實情況,並過分信任行政機關。
警隨時宣布變非法活動
郭榮鏗指出,上訴庭法官似看不到過去10個月警方濫權、濫捕及濫告,亦似乎不知道即使巿民在和平遊行有權蒙面,但警方可在遊行展開後5分鐘,便宣布活動為非法集會,要求大批示威者短時間內散去。
郭強調,上訴庭今次裁決令《禁蒙面法》局部「翻生」,更重要的是把《緊急法》的權力重新交回特首手中,民主派認為《緊急法》屬違憲,必定提出終極上訴。
同屬覆核申請人之一的社民連梁國雄直言,法庭須與時並進審視法例與人權法例有否「相衝」,他認為《緊急法》已過時及太空泛,讓特首權力過大,剝奪港人基本自由。他考慮上訴並須申請法援。
身兼行會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禁蒙面法》被裁定違憲的條例已無法律效力,但法庭同時認為在《警隊條例》及《公安條例》下,警員有權要求巿民除口罩表明身份,料裁決不影響實際執法。
梁美芬:特首需有酌情權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則說,在緊急情況特首及行會需有較大酌情權,才有機會及時處理嚴重危害公眾安全的事件。
她稱明白巿民有表達自由,但《禁蒙面法》符合更大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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