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7日
立法會換屆選舉9月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早前公布一系列立法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修訂,包括擬修改「候選人」定義,即選舉提名期結束前,曾公開宣布有意參選人士,不論是否已遞交候選人提名表格,或在交表後撤回提名,都被定義「候選人」。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有關細節,多名建制及泛民議員批評有關做法,對參加黨內初選人士不公平,容易因超支或漏報選舉開支而被取消資格,亦擔心會窒礙政黨人才培訓。
葉劉:我哋個個都好驚
最新建議指引將候選人定義為提名期結束前,曾公開宣布有意參選者,包括參加政黨內部遴選人士。民主黨林卓廷發言時提到,若成為候選人需小心計算選舉開支,憂慮選管會收緊資格後讓人誤墮法網。「而家有關修定內容令好多有意參選的人,人人自危,一跌入去候選人定義就要計選舉經費,咁爆煲咪會被DQ?好似新民黨咁,容海恩大戰李梓敬又點?」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指出,相關安排會窒礙不同政黨的人才發展及培訓,批評當局設立太多「條條框框」,又指傳媒可能會錯誤演繹政黨內部措施,質疑當局如何釐清「初選」,「有好多報紙話內部初選係咪計落去,咁樣長遠來說會阻礙政黨培訓政治人才」。
新民黨葉劉淑儀提到,有關建議「令我哋個個都好驚,你而家係咪要抽秤我哋,你點解要提醒,係咪要告人?」認為跨黨派應譴責政府做法。至於選民獲發選票時,票站職員須於選民名冊上劃去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葉劉則建議改用電子方式,「好似度手指模,咁簡單都要修改法例?」
政制局承諾向選管會反映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陳帥夫強調,選舉條例清楚列明選民投票過程細節,包括票站主任須以筆劃去已拿選票的選民名字及身份證號碼,若以其他方式代替需要修改法例。至於候選人定義問題,陳指出,相關安排不是收緊規則,今次清晰說明參加政黨初選的人士會被視為候選人,只是一個善意提醒,當局理解不同政黨的意見,會充分向選管會反映。
人民力量陳志全就關注,疫情下選舉能否如期舉行,以及正進行家居隔離或入住隔離營人士,能否投票。「入票站人士使唔使戴口罩或探熱?體溫高過37.5度係咪不准投票?如果無口罩會唔會畀口罩佢?」陳帥夫回應指出,當局高度留意疫情發展,強調照常準備選舉工作,並為突發情況做足準備,希望屆時疫情不太嚴重。
除了選舉指引,多名建制派議員亦不滿,區選報告書形容選舉「公平公正進行」。李慧琼批評選管會對投票日的暴力情況甚少着墨,「整個過程有候選人被打,做不到宣傳,連貼單張都會被人撕走,這是一個公平選舉?」陳帥夫則指出,社會應珍惜香港理性選舉文化,呼籲市民與暴力切割,「我今日聽到有關意見,要做得更好,報告有好多個章節,同事提醒我都有着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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