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6日
香港電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早前播出影射諷刺警隊的內容,接獲逾200宗投訴後,顧問委員會決定調查。港台事後兩度回覆顧委會,重申節目僅屬諷刺小品,非嚴肅新聞節目,已盡力達致滿足公共目的。不過,顧委會主席陳建強表明就對方回應,「感到不滿及遺憾」,將繼續跟進事件。有學者認為,顧委會不能以個別環節論斷節目是否持平,又指港台也有播放《警訊》,若有人批評港台單方面唱好警隊亦不公道。
單一環節難滿足全部要求
本報獲得助理廣播處長(電視及機構業務)區麗雅昨天代處長梁家榮向陳建強發出的回信,重申港台就警方投訴的立場不變,早已公開並獲廣泛報道;又指《頭條新聞》僅屬反映社會意見的諷刺時弊小品,不應被視為新聞及公共事務節目,同時表明敬佩包括警隊等眾多政府部門對抗新冠肺炎疫情。
信中提到,顧委會關注《頭條新聞》有否違反《香港電台約章》第4及第7條關於提供公正持平資訊的要求,區麗雅強調,港台已在廣闊節目群中滿足各式公共目的,更強硬反駁「若要單一環節達致全部要求,既不實際亦不可能」(not practical, and indeed impossible),加上《頭條新聞》已播出逾30年,相信有理性的人都不會把其由針砭時弊小品視為嚴肅新聞。
回信被質疑無提編輯方針
陳建強在回覆港台信件時說,個人就對方回應的態度內容,感到不滿及遺憾,往後交由委員會討論跟進。他指廣播處長無親自回覆只委託助理處長代行,也質疑信中未就委員會關注的編輯方針作交代。顧委會成員狄志遠承認,昨在通訊群組中知悉事件,形容「絕大部分」回應成員均認同主席看法,對港台「無答問題、重複說法」,感到不滿、不尊重、不理想。
狄志遠解釋,委員會本無既定立場「講事實講道理」,只是在政府授權下有責任根據守則向港台給予意見,維持公平公正及社會公益,提醒對方身為公營機構並不等同「為所欲為」擁有無限空間,而會方並無行政權力不能處分,因此也不會干預編採自由,稱日後會繼續跟進,也希望可在會議上再向處長質詢清楚。
港台機構傳訊及節目標準組總監伍曼儀表示,有關信件是內部文件,重申《頭條新聞》是以嘻笑怒罵形式諷刺時弊的節目,並不屬於新聞節目,又強調顧委會職能是向廣播處長提供意見,而廣播處長亦一直聽取,但根據《香港電台約章》第15條,顧問委員會與港台管方會作定期溝通,但不會介入港台日常運作,顧問委員會屬諮詢組織。
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直言,《頭條新聞》形式的「infotainment」資訊娛樂節目,早在外國盛行,惟《香港電台約章》過時未能追上社會發展,但部分顧委會成員以相同守舊視野判斷,相信顧委會所做決定未必能服眾。
呂秉權認同《頭條新聞》已屬港人集體文化回憶,港台節目眾多亦普遍持平,不能單就個別環節評論,否則「政府都有播《警訊》,甚至係單方面唱好警隊,但有common sense嘅都唔會咁諗(質疑港台播放違例)」。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趙家賢入稟禁咬耳疑犯售樓 |
上一篇: | 區議員倡周梓樂陳彥霖命名公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