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4日
台灣陸委會前天去函香港特區政府,要求同意台方派檢警到港押解陳同佳。港府昨日凌晨發稿回應,表明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批評跨境執法是不尊重本港的司法管轄權。然而, 2016年震驚台港兩地的荃灣「石棺藏屍案」,疑犯潛逃台灣後返港的過程,亦有香港警員參與其中。民主黨議員尹兆堅昨形容,此案是台港政府行政上的默契,呼籲林鄭政府主動就陳同佳案與台方溝通。
2016年3月發生的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4名疑犯事後潛逃到台灣。其中一名女疑犯因擔心包括男友在內的其餘3名疑犯對她不利,主動向台警求助,稱目擊藏屍過程並要求回港協助調查。台灣刑事局派員到新北巿板橋區帶走3名男疑犯,再以有危害台灣公共安全之虞為由,讓移民署註銷4人的入台許可證,遞解出境。
鄭若驊:難就上次做法作回應
考慮到香港和台灣並無引渡協議, 特區政府當年安排多名本港便衣警員於台北桃園機場的登機門等候,並在飛機上看守3名男疑犯,疑犯在機上未鎖上手銬;台灣方面亦派警員同機監察,以防疑犯在機上另生事端。當航班在港着陸後,香港警方隨即進行拘捕,並經特別通道把疑犯送離機場,被視為香港在回歸後,台港雙方合作「移交」疑犯的先例。該案至今仍於高等法院審理中。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被問及,為何3年前港方可派員到台灣執法,但今次陳同佳案卻不許台方人員抵港押解疑犯,鄭稱「很難就上一次案件的做法作出回應」,只重申每個程序上都需要法律基礎。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
訂戶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