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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7日

蒙面法覆核 月內即審罕見
高院再拒發禁制令 下周二頒判詞

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就《禁蒙面法》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要求法庭宣布引用《緊急法》訂立相關法例是違法、違憲,又同時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法庭暫緩《禁蒙面法》生效。高院法官林雲浩昨拒絕頒布臨時禁制令,下周二頒下書面理據;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則押後至本月下旬處理。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法官要求短時間內開庭,情況罕見。

郭榮鏗:極權與法治對決

郭榮鏗表示,這次可說是香港有史以來最重要的憲制案件,形容是「極權與法治的對決」。他批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繞過立法會及香港人的授權,自行訂立《禁蒙面法》,關注政府日後會如何運用《緊急法》,重申民主派會盡一切能力阻止惡法。

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梁國雄等人,於《禁蒙面法》生效前已入稟高院申請緊急臨時禁制令,要求法庭禁止規例生效,但全數被拒絕。郭榮鏗指出,最大分別是民主派以立法會議員的憲制身份作出控訴,要求政府不能繞過立法會立法,「條例幾時生效、失效都是由政府決定,立法會沒有角色」,指摘政府做法違憲,要求停止《禁蒙面法》繼續生效,直至法庭有進一步命令。

包括郭榮鏗與陳淑莊等在內的多名泛民立法會議員,昨早到高院出席聆訊,法庭先處理有關臨時禁制令的申請。

代表民主派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陳詞,稱《緊急法》早於1922年制定,不符合《基本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原則,今次立法會在毫無原因下被剝奪審議法例的權力,會淪為「橡皮圖章」。

李志喜續稱,現時警員在街上截查市民或拘捕示威者時,已可即時查其身份證並要求除口罩,若市民拒絕亦有現行法例可處理,質疑為何要訂定《禁蒙面法》賦予警員額外權力,把拒絕脫下口罩刑事化。她形容若這次立法獲確立,會是一條不歸路。

政府方:周六無射淚彈證效果

代表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反駁,對方完全無觸及香港現時的暴動情況,政府必須採取緊急措施制止;而寄望立法會在一天內完成審議是不切實際,因議員會提出各種質詢和修訂,甚至阻礙法例通過。

余若海提到,市民蒙面後會做出一些平日不會做的行為,例如向警員擲磚與雜物,部分人更戴上防毒面罩,即使警方施放催淚彈亦難以控制情況。另他不認同市民戴面罩能保護自己,直言守法的市民遇上非法集結應即時離開。他點出,訂立《禁蒙面法》後的周六(5日),警方毋須施放催淚彈,證明立法能減低暴力。

法官林雲浩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下周二(15日)將頒下書面理據,並要求民主派及政府雙方盡快商討時間,冀可在月底展開合併聆訊,即一併處理司法覆核申請許可與正審,預計需時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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