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7日
就警方憂慮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最終矛頭恐指向警察,運輸及房屋局前局長張炳良認為,若警員在執法時觸犯刑責,即使沒有委員會亦須承擔責任;事實上,當年南丫海難事件,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被判入獄,跟獨立調查並無關係。
一直呼籲港府設立獨立委員會調查《逃犯條例》風波的張炳良,昨接受本報訪問時重申,當局目前最需要是先「降溫」,否則難以公開對話,社會撕裂及武力亦將不斷升級。
倘犯刑罪監警或更重手
張炳良於2012至2017年出任運房局局長的5年間,政府分別就南丫海難及鉛水風波成立法定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並為高鐵工程延誤設立獨立專家小組調查事故,3件事均與運房局有關。其中蘇平治因南丫海難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而坐監,事件令警隊擔心如果政府就反修例成立獨立委員會,恐導致警察因執行職務而負上刑事責任,惟張炳良指出蘇平治判囚無關獨立調查。
翻查資料,當年南丫海難進行獨立調查,蘇平治並不在作供名單上,報告亦只是對海事處採用「舊船舊例」而沒有文件紀錄感到訝異,沒點名指摘蘇平治。張炳良表示,特首接納委員會報告後,運房局便作出跟進,由他領導一個3人小組檢討海事處制度改革,同時再進行公務員的內部調查,接見了九十年代曾處理過南丫4號船隻的所有相關官員,蘇平治期間表示曾指示下屬沿用「舊船舊例」,最後運房局把內部調查轉交警方,後者研究後才向蘇平治提出刑事起訴。
他指出,獨立調查委員會並非處理刑事調查,若政府相信有公務員在履行職務時犯下嚴重錯失,具刑事成分,亦會交予執法部門處理。
換上今天情況,倘若警隊行為構成刑事罪行,無論如何監警會都會處理,反問難道「覺得監警會會輕手一點」?
政府須行出第一步非示弱
對於社會有建議成立一個沒有法定權力的真相調查委員會,張炳良說原則上只要予人公正感覺,什麼方法也可以,但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有權力傳召證人,不能作假證供,而且是公開聆訊,當事人可聘請律師協助,相對於監警會只調查警方及閉門聆訊,可說更全面,而沒有法定權力的任何其他調查委員會則欠缺傳召證人的權力。
由於民間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釐清事件有強烈訴求,張炳良直言政府若不聽取建議,便須解釋清楚說服公眾,否則隨時弄巧反拙。
不過,即使政府最終回應訴求成立獨立委員會,效果並非一蹴而就。張炳良直言,「降溫」須有過程,衝擊事件不會因此即時停止。但他認為反修例運動帶來很大震動,不少市民希望知道發生什麼事,作為政府「須行出第一步」,毋須「視此為向示威者示弱」。
料中央將檢討兩制發展
至於有聲音冀先待監警會調查後才設立獨立委員會,張炳良覺得不一定有此需要,況且籌組獨立委員會、找人出任委員及成立秘書處需時,屆時監警會或許已完成相關調查工作;但務實一點,張炳良同意最好待形勢平靜才正式開展調查,否則警方將疲於奔命。
張炳良認為,經過反修例風暴後社會撕裂、互不信任愈加嚴重,香港與內地間的芥蒂短期內難免惡化。他相信,當事情告一段落,中央將就香港問題及「一國兩制」進行檢討,找出困局根源和「一國兩制」往後的發展路向。結果將會如何?香港的未來是怎樣?一直研究香港問題的張炳良答道:「(香港)沒有不審慎樂觀的條件!」
採訪、撰文:江麗芬 攝影:黃勁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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