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1日
立法會秘書處發出周六《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文件「議員參考資料摘要」時,一度列明會議中選舉主席時,乃由「在席法案委員會委員中排名最先的委員」主持【圖】,未有註明姓名,秘書處傍晚表明文件內容有誤,並已修正內容為「根據內務委員會向法案委員會提供的指引,石禮謙將主持主席的選舉」,並在同日4時許透過傳真方式把修正本發送給相關委員。
民主黨涂謹申周五約3時半向傳媒展示該份形容為「內容有誤」、下款為「立法會秘書處議會事務部2」的文件,他稱助手發現時亦感奇怪,為此致電秘書處查詢。石禮謙等多名建制派議員表示未收到該份文件。石禮謙下午5時透過秘書處發表聲明澄清,重申按內會指引,獲授權的他決定周六於一號會議室舉行法案委員會會議,並主持主席選舉,直至選出主席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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