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9日
2016年年初二旺角騷亂案,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4人,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共7項罪名,高等法院昨日續審。時任旺角警區助理指揮官(行動)戴誠輝(Steven Tait)和時任警察機動部隊指揮官莫慶榮先後接受盤問。
不認同無阻止等於參與
辯方繼續就早前呈上拍下警察向示威者掟磚片段,問戴誠輝是否知悉,他說當時未見警員掟磚,只見磚頭從群眾飛向自己所處的警方防線,「絕對不同意」辯方所述未有阻止警員掟磚等同參與騷亂。辯方質問戴誠輝作供時提到當時膝蓋有傷,但為何見到一名女警受傷後,他仍能追捕該名掟磚的金髮青年,戴誠輝回答正因腳傷所以最後不能逮捕該名男子。
當時休班的戴誠輝被問及有否行使權力參與現場調配,戴解釋當時曾回到所屬警署,認為已經當值中,故此有商討應對措施,又透露機動部隊並未聽從他的指令,而聽持擴音器的莫慶榮指令。
控方其後傳召莫慶榮作供,莫慶榮稱,當日休班,晚上10時到旺角探望下屬,眼見較早時的交通意外未能處理,十多名身穿「本民前」藍色衞衣的人為首,圍堵並阻止警方接近,他判斷群眾違反《公安條例》,與在場指揮官商量後,決定「循序漸進」處理,先推出高台讓警員用擴音器呼籲人群合作,對方見到高台後卻情緒激動,衝擊警方並擲物;他要求更多機動部隊成員支援,着隊員裝備頭盔盾牌,同時把防線退至山東街,與其他小隊重組成更大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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