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5日
末任港督彭定康日前出席私人活動時發言,再度批評《公安條例》,質疑條例再修訂後有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他不點名反駁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批評其說法破壞法治,反譏自己不願再被對方教育何謂法治。
上月中,前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因前年參與旺角騷亂被控《公安條例》中的暴動罪成並判囚6年,彭定康當時批評港府政治利用條例控告社運人士,林鄭其後斥說法是政治挑動,摧毀法治制度;彭定康回應言論時,不點名譏諷有人在市民當街被擄時袖手旁觀,自己厭惡再被其教育何謂法治。
中英仍有義務遵守聯合聲明
彭定康又提到港府於去年底拒絕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入境,做法是不光彩地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強調至今仍未有解釋,認為英方應獲得答案。
他在發言中提到,中、英雙方現今仍有義務遵守《中英聯合聲明》,因此當他聽到有人指本港未來與英國無關的言論,感到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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