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7日
前立法會議員社民連梁國雄,早前因在立法會會議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惟遭法官裁定控罪不適用於議員本身;律政司周五表示,會就裁決上訴高等法院,案件獲准無限期押後。
原審裁判官嚴舜儀在月初裁定,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中所指出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的「任何人」,並不包括在任議員,以反映保障議員在立法會內的言論自由,避免「寒蟬效應」。
控方認為該裁決涉及三權分立等憲法觀點,因此向高院提出上訴,等待有結果後再發還裁判法院處理,並無撤回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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