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3日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16人,因佔領運動期間拒遵從禁制令離開旺角佔領區,較早時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據了解將於周三(17日)判刑。當中,黃之鋒周二(16日)亦要面對「公民廣場案」上訴,他表示不論判刑結果,希望民主派在補選時能更加團結;若補選日自己仍在獄中,將寫信為周庭拉票。
佔旺藐視法庭案16名被告原定上月7日判刑,惟代表黃之鋒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稱需時作進一步書面陳詞,法官陳慶偉遂押後判刑。據悉,代表各被告的律師已收到通知將於周三判刑;黃之鋒接受本報查詢時稱,根據案例,熱血公民鄭錦滿因同一控罪須入獄3個月,但坦言因身份、背景不同,難以預計自己的最終刑期。
另外,黃之鋒、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因律政司在「公民廣場案」中覆核刑期,由社會服務令改判入獄6至8個月,其後向終院提出上訴,案件將於周二審理。
下周二同為立法會補選提名期開始,黃之鋒透露,積極考慮參選港島的香港眾志常委周庭當天不會報名,因該黨須往終院聲援「雙學」三子。黃之鋒續指出,若最終他須與羅冠聰一同重返監獄,對於香港眾志港島選情一定有影響,「團隊少咗兩個關鍵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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