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5日
13名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衝擊立法會案被告,其中8人周五(24日)獲終審法院批准保釋,等候申請上訴許可結果。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表示,須等待明年初審結「雙學」三子衝擊政府總部案上訴後,才會處理本案上訴許可。
8名被告分別為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香港眾志常委林朗彥、土地正義聯盟召集人何潔泓,以及示威者劉國樑、周豁然、郭耀昌、黃根源和陳白山;李義批准各人以現金1萬元保釋候審,期間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港及定時到警署報到。
李官明言,由於本案的背景跟政總案有關,而該案已獲准排期至明年1月16日在終院上訴,因此須留待該案審結後才處理本案許可。不過他強調,現時雖准許被告保釋,並不代表許可獲批,惟由於控方律政司不反對,加上無重大潛逃風險,故容許他們保釋。
「最驚社會鴉雀無聲」
眾人完成手續後離開法院,黃浩銘稱感謝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刑期「政治覆核」,因如自己不入獄便看不到「原來我哋身邊家人係咁愛護我哋……身邊嘅戰友係咁守護我哋。」因此聲言縱被判囚亦不帶仇恨,往後會繼續公民抗命為不公義發聲。
他說:「我哋唔驚牢獄之苦,我哋最驚嘅係(社會)鴉雀無聲。」
黃浩銘身繫另一項佔領旺角案刑事藐視法庭罪,已被裁定罪成並於下月7日判刑,他笑言「非常之有信心我會(再)坐監」,因此在這兩周空檔內會花時間陪伴家人。
另外,何潔泓估計,其男友兼該案被告、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應該也會被囚,但認為會是「我哋人生一個共同嘅經歷,而亦都將會令到我哋更加堅強」。
何潔泓指出,獄中不少人因制度壓迫才鋌而走險,「其實喺(監獄)入面定出面,大家都唔係一個好自由嘅身軀。」因此每個受制度壓迫的人均應團結連結起來,才能形成抵抗力量。林朗彥則認為,過去數年抗爭雖無即時成效,但始終相信直接行動和公民抗命的做法,因在「成個社會嘅啟發同埋啟導裏面,係起到好重要嘅作用」。
本案13名被告涉及在2014年,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撥款期間衝擊立法會大樓,被控非法集結罪成,原判刑為社會服務令;但律政司要求覆核刑期,結果8月各人被改判即時監禁8至13個月,而高等法院上訴庭早前批准全部被告向終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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