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7日
立法會今晨將舉行非正式會議,就財務委員會反拉布「主席指示」交流;民主派議員表明拒絕出席,質疑主席權力不容修改會議程序,要求舉行正式諮詢會商討。財會主席陳健波【圖】揚言,如再無新建議,最快下周五(27日)會議上便可實施指示。
陳健波昨展出立法會秘書處法律事務部文件,指明主席須按合理原因行使酌情權,包括動議縮短點名表決響鐘時間議案目的、維持公平有序下給予委員時間發言等,而決定須由主席獨立作出,亦有權決定會議的時間編排。他表明自己已獲法律依據實施指示,即縮減動議減少表決鐘的發言時間,以及合併開會時段不容被逐離場者同日重返會議;他希望民主派出席今早交流會,否則將盡快落實,最快可於周三(18日)發表並生效,不過在計及6個工作天的通知期後,最快在27日的會議才受新指示規管。
今開交流會 泛民拒出席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否定陳健波的說法,直言過程中未曾參與諮詢,對或於下周五執行感到非常失望,認為不可能「閂埋門講就當傾咗」,應舉行公開正式會議。議員朱凱廸亦引用大會《議事規則》第71條13款指出,「委員會……的行事方式及程序,由委員會自行決定。」認為陳健波指示修改的範圍,應屬於「行事方式」,必須由委員審議。
對於如最終無法阻指示實行,朱凱廸被問到會否就此司法覆核,他說「有時冇辦法都要做,但現階段未到。」他又批評37位建制派議員提出的修訂,當中第5條是限制財委會委員不可再討論轄下小組委員會通過的項目,如同「回歸20年來最危險條款」,揚言屆時將認真考慮所有阻止修訂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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