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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1日

曾健超棄上訴今服刑 獄中選特首

社福界選委、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去年被裁定襲警及拒捕罪成判囚5周,他昨於Facebook宣布不會提出上訴,今晨會到高等法院取消程序,料將即時入獄服刑。他強調,自己放棄上訴並非不抗爭,而是已盡力並獲「最大成果」。

已獲最大成果 否認軟弱退縮

曾健超昨於其專頁上表示,自己經深思熟慮後決定放棄上訴,預計扣減假期後,須服刑31天,今早會到高院會見傳媒,其後處理相關程序後入獄。他於帖文中提到,自己不上訴並非「軟弱退縮」,亦不是不再堅持抗爭。他說自兩年前「七警案」發生至今,7名警員罪成入獄,已是盡最大努力下「可能得到最大的成果」。

曾健超強調,事發當天被捕前自己向警員潑灑的液體,只是用以沖洗胡椒噴霧的清水而非尿液,亦否認於被捕時「暴力頑抗」或曾把警員推下花槽,斥案中控方警員口供為「捏造的事實」,自己不會接受誣衊。

曾健超為社福界選委,如今天起服刑,最快4月尾才獲釋,將於監獄內度過周日(26日)的特首選舉。若他要投票,將會於獄中專用投票站進行。懲教署昨天不評論個別個案,但表示將會於懲教院所設投票站。

為保投票保密性,以及由於專用投票站人數少,票箱將會運往大點票站,即主投票站灣仔會議展覽中心,與所有選票混合後再點算。

曾健超於2014年10月中佔領行動期間,於金鐘龍和道花槽向下方隧道內的警員淋液體被捕,其後被7名警員抬到龍匯道政府大樓泵房東變電站外毆打,過程被電子傳媒遠距離拍下。律政司一年後才正式起訴七警,但同時控告曾健超襲警等6項罪名。去年5月曾健超被判罪成入獄5周,而七警於上月因罪成即時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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