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7日
高等法院周五未接納記協及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等5方申請,決定延長港大限制披露校委會保密資料的臨時禁制令約兩星期,至本月24日再開庭審理,屆時將一併處理抗辯身份問題。法官林雲浩接納港大一方申請,將禁制令收窄至禁止披露6月30日開會至周五頒令、為期4個多月的校委會錄音、文件及議程。這亦意味臨時禁制令不涵蓋本月底校委會開會的會議內容及議程。
法庭同時接納雙方建議,進一步澄清持有已公開資料豁免條款,包括列明「被告」為披露校委會「有關」會議內容人士,持有公開領域資料者則不在此限。
條款中也進一步列明,外洩校委李國章及紀文鳳的兩條錄音,以及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在9月29日披露校委發言內容,均屬於公眾領域資料。
記協續申請加入訴訟
提出加入申辯的記協主席岑倚蘭指出,雖然臨時禁制令範圍收窄,但與記協要求撤銷命令仍有差距,由於事件牽涉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等核心價值,會繼續申請加入訴訟。同樣申請加入申辯的葉建源則形容,臨時禁制令範圍比初時合理,相信新聞界及港大內部可以如釋重負,因為大部分事件可以自由地報道及討論。
5方代表均質疑,港大未向法庭披露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決定申請時,未諮詢其他校委此重大資料,港大有責任解釋,要求取消臨時禁制令。代表《學苑》劉以正的大律師黃瑞紅表示,校委會將沒有新任主席,無法行使主席權力維持禁制令,應撤銷禁制令待港大準備再申請。
代表記協的大律師譚俊傑指出,新聞報道具有時效性,禁制令的時效愈長,對港大就愈有利,如今商台已同意不再播放錄音,認為沒有急切性維持禁制令。
港大否認針對傳媒
代表《蘋果日報》申請成為案中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批評,實情是港大不敢點名向個別校委發禁制令,所以命令「包晒全世界」。
代表港大的資深大律師施祺福庭上重申,臨時禁制令只是保障校委會保密機制,並非針對傳媒,並質疑部分申請者在案中並無實質權益。
林官認同港大一方說法,在雙方未呈上證據前,不宜處理李柱銘等質疑梁智鴻權限問題,又同意若撤銷臨時禁制令,有違維護保密制申請原意,令港大一方權益受損。
港大政治及法律系二年級生李熙信本來稱持有錄音、要求申請加入聆訊成為答辯人,但在新禁制條款下等同排除涉案可能性,法官也特地提醒考慮加入聆訊資格,以免浪費時間及資源,同時不點名提醒5方申請者應作同類反思。
李熙信散庭後回應說,認為聆訊達到最初目標,至於是否堅持加入抗辯,會先了解法律意見再決定。同樣以個人身份參與的劉以正表示,延長禁制令未必嚴重影響《學苑》工作,但對結果不太滿意。
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亦有旁聽聆訊,他中午休庭時被問及他是否洩露校委會錄音給商台時表示不作評論:「我都被實施禁制令,喺order睇到我唔可以comment任何關於呢一類東西,所以我現在無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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