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7日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周五否決在下周大會休會辯論港大為校務委員會會議錄音申請禁制令一事。提出要求的公民黨議員毛孟靜表示,港大作為公共機構,港人應有權監察;建制派以案件仍在審理為由反對,最終建議以23票贊成,26票反對遭否決。
建制反對因案件正審理
毛孟靜表示,有理由相信商業電台放棄抗爭,是因明年8月續牌,「唔敢得罪梁振英政府」;但港大為公共機構,港人應有權監察,而公眾利益是凌駕一切的「最底嘅底線」。她表示,立法會作為民意代表機構,不能「扮鴕鳥做鵪鶉粒聲唔出」,有責任討論事件。
民建聯李慧琼表示,立法會是「有規有矩」的地方,《議事規則》中列明案件尚在審理不適合作討論,強調並非「怕辯論怕批評」。自由黨田北俊則表示,議員在發言時已形同辯論,若就知情權辯論,他會站在支持保密一方;但他認同大會應該進行辯論,故支持建議。
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認為,事件影響言論及學術自由,立法會就此辯論合情合理,相信真理愈辯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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